對於民眾到警局報案卻遭警方吃案,律師林銘龍建議,如果基層警員不願受理,最簡單、快速的方式,就是當場堅持報案,同時要求承辦警員的長官、主管出面處理與說明,或往上向該警所的上級單位申訴,倘若情節重大,警方有瀆職之虞,亦不妨向警政署政風、督察單位投訴檢舉。 林銘龍指出,民眾若循正規的管道仍無法完成報案,另一種途徑就是備妥相關資料,委託當地里長、民意代表、議員、甚至傳播媒體進行投訴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 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085605/IssueID/20110104 撥110報案 專線有錄音
2011年 01月04日 蘋果日報
或向民代媒體投訴
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律師也提醒,民眾報案時,務必要拿到報案三聯單才算正式完成報案程序,如果只是工作登記簿的記錄,或備案單據都不算,若是遇到警方一直刁難,可直接撥打一一○報案,這支專線有電話錄音,警方接獲來電後,不易發生吃案情況,此外,民眾亦可上網利用「網路報案」系統,進行報案。
記者蔡爾康
論語31 顏淵 01 - 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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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語31 顏淵 01 - 07 十二之一
顏淵問「仁」。子曰:「克己復禮爲仁。一日克己復禮,天下歸仁焉,爲仁由己,而由人乎哉?」顏淵曰:「請問其目。」子曰:「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,非禮勿動。」顏淵曰:「回雖不敏,請事斯語矣!」
十二之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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